1、附属于建筑的电梯、照明和应急电源系统、烟火监测和消防系统、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、通信系统、公用天线等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构件和部件的抗震措施,应根据设防烈度、建筑使用功能、房屋高度、结构类型和变形特征、附属设备所处的位置和运转要求等、,抗震支架规范,按相关专门标准的要求经综合分析后确定。 下列附属机电设备的支架可无抗震设防要求: 重力不**过1.8kN的设备; 内径小于25mm的煤气管道和内径小于60mm的电气配管; 矩形截面面积小于0.38㎡、和圆形直径小于0.70m的风管; 吊杆计算长度不**过300mm的吊杆悬挂管道。
3.1.4.2 成品支架及抗震支架供应商职责 供应方需对整个管线支架系统进行设计,对综合支吊架受力情况及材质选型进行详细计算,提供力学计算书,贵阳抗震支架,并提供设计图纸供甲方的设计院审核。对设计院有意见的,供应商须按设计院意见进行修改直至设计院批准为止。 根据甲方建设工程进度按时供货,不得影响工程进度;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《成品支架安装技术手册》、《成品支架安装使用指南》、《成品支架荷载计算书》、《成品支架现场安装指导手册》等一整套资料,以保证产品的安全与提供优质的服务。